Van Thinh Phat案:冻结3名死亡被告的200多份储蓄簿和房地产文件
事件: 范盛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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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过程中,侦查机关除了扣押张美兰及其同伙的大量资产和房产外,还采取了冻结数百亿盾、200多份储蓄存折、土地和房屋证件等措施。数百件属于三名死亡被告的黄色金属件。
公布第二阶段调查结论,除了建议起诉万盛发集团董事长张美兰女士和3个犯罪团伙的33名同谋外,公安部警察调查局(C03)还进行了对犯罪行为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规定进行审查、核实、扣押。
此外,根据胡志明市人民法院2024年4月11日第157/2024/HS-ST号一审判决的建议,公安部警察调查局继续澄清一些相关问题。与财产有关的内容。
因此,建议1:调查机构继续追回现金流量,以确定Nguyen Phuong Hong(董事会成员、渣打银行前副行长)的资产返还义务; Nguyen Tien Thanh(渣打银行董事会成员、原董事会主席、TVSI证券公司总经理)和Nguyen Ngoc Duong(SPG公司总经理)。
张美兰 (Truong My Lan) 女士和被告群体在万盛发集团 (Van Thinh Phat Group) 领导此案。
本次第二阶段调查C03结果认定,上述3人犯有2015年刑法第174条第4款规定的“诈骗财产罪”,但3人均已死亡。
然而,公安部警侦局已对资产进行审查并采取措施,包括扣押Nguyen Phuong Hong持有的TVSI证券公司250万股股票;搜查过程并扣押胡志明市自然资源和环境部于2017年3月6日在胡志明市第四郡第一区阮科伊9号地块以洪的名义签发的1份土地使用权证书正本面积 6,227 .9m;调查机构还阻止了在SCB银行开设的账户中超过8500万越南盾余额的交易。
对于Nguyen Tien Thanh来说,C03阻止了TVSI证券公司超过870万股股票的交易;阻止以 Thanh 名义在 SCB 银行开设的 2 个账户中进行总计 3.86 亿越南盾的交易。
对于Nguyen Ngoc Duong先生,调查机构阻止了以Duong名义在SCB开设的3个账户中超过91亿越南盾的余额交易;阻止 Nguyen Phuc Anh(出生于 2001 年,Duong 之子)在 SCB 银行和 Vietcombank 开设的账户中总余额超过 500 亿越南盾的交易。
胡志明市第四区警察在侦破Duong先生死亡案件时,没收了216件黄色金属; Vietcombank 的 Nguyen Ngoc Duong 名下有 206 个储蓄号码,价值 1,320 亿越南盾;与隆安省胡志明市3处房地产相关的文件; 1亿越南盾现金和一些其他个人物品和文件。
在工作过程中,Nguyen Ngoc Duong的家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提供明确确定上述资金和资产来源的依据”; Nguyen Phuong Hong的家人Nguyen Tien Thanh同意让调查机构维持对该财产的措施,并将其移交法院裁决。
公安部警察侦查局已向胡志明市警察局和第四区警察局发出书面要求,要求协调处理上述物品、文件和资产。